一、优化锅炉设计,提高热效率
锅炉热效率是衡量其节能性能的重要指标。优化锅炉设计,提高热效率,是节水节能的关键措施之一。常见的优化设计方法
1, 采用高效燃烧器高效燃烧器可以使燃料充分燃烧,降低未燃烧损失,提高热效率。据权威资料显示,高效燃烧器使锅炉热效率提高5%。
2, 优化传热系统优化锅炉传热系统,减少热损失。增加受热面、提高传热系数措施,使锅炉热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3, 采用新型保温材料新型保温材料优良的保温性能,有效降低锅炉散热损失,提高热效率。
二、加强锅炉运行管理,降低能耗
锅炉运行管理是节水节能的重要环节。一些常见的锅炉运行管理措施
1, 严格控制锅炉负荷合理调整锅炉负荷,避免超负荷运行,降低能耗。
2, 优化燃烧参数燃料特性和锅炉运行状态,实时调整燃烧参数,实现高效燃烧。
3, 加强设备维护定期对锅炉及辅助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设备正常运行,降低能耗。
三、推广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水资源是锅炉运行的重要基础。推广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节水节能重要意义。一些常见的节水技术
1, 采用节水型锅炉节水型锅炉较低的蒸发量,有效降低用水量。
2, 优化给水处理优化给水处理,提高给水水质,降低锅炉排污率,实现节水。
3, 回用水利用再将锅炉排放的凝结水、冷却水回收利用,减少新鲜水的用。
四、加强政策引导,推动节能减排
政府应加强对锅炉节水节能工作的政策引导,推动节能减排。一些建议
1,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知道锅炉节水节能目标和要求。
2, 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
3, 建立节能减排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采用节水节能措施。
锅炉节水节能措施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优化设计、加强运行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及政策引导,有效降低锅炉能耗,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我国绿色发展贡献力量。新时代背景下,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节水节能措施的不断完善和推广,锅炉行业必再将迎来加美好的未来。
早教版有一个关于的帖子,里面谈到一些节约的话题,这里,我想和大家讨论一些关于节约和如何节约的问题。
孩子多扔几张纸,多玩一些水叫浪费吗?
你给孩子买的进口水果孩子不吃,你给孩子买的玩具,孩子放到一边,这叫浪费吗?
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概念。
大家再来看下面两个例子
先拿洗澡,看到这个帖子的多数人都有条件频繁的洗澡,也许大家也是这样做的,我们小的时候,洗澡是多么的事情啊,条件好的或许一个星期洗一次,还要到公共澡堂里,现呢,不可不用去公共澡堂,家里,天天洗,,,这么多水用来洗澡,是不是叫浪费呢?你或许说不,这是文明的表现。好,我们再来看人造滑雪场,建了一个又一个,高尔夫球场建了一个又一个,破坏环境的基础上,还要浪费大量的水,呵呵,原来打一次高尔夫几千块钱还要排队,现几百元搞定,还有香港新开的迪斯尼,没有一万元,一个来回恐怕不够吧。
再看看现能源紧张,大家肯定都有随手关灯的好习惯,我恭喜大家了,你们为节约能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何好的节约呢?不如以后不开空调,买电扇,浴室里不用浴霸,凑合点吧,为了节约石油,把家里的车卖掉,以后只做公交车上下班,距离近的步行代替……
节约是什么?
是意识,社的文明,而不要被个体的强制性所误导。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第二十八次议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第三十次议修订)
目录
章总则
第二章节能管理
第三章合理用与节约能源
节规定
第二节工业节能
第三节建筑节能
第四节交通运输节能
第五节公共机构节能
第六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
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
第五章激励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章总则
条为了推动全社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协调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三条本法所称节约能源(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国策。国家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再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国务院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或者其常务委员报告节能工作。
第六条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再将节能目标完成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
第七条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再生能源。
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
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再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第十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节能管理
第十一条国务院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部署、协调、监督、查看、推动节能工作。
第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的监督查看,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强制性的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标准和生产中耗能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建筑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本地实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的目录和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生产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治理。
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
第十七条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第十八条国家对家用电器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和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共同授权的机构备案。
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其标注的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
禁止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
第二十条用能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节能产品认证的规定,向经国务院认证认监督管理部门认的从事节能产品认证的机构提出节能产品认证申请;经认证合格后,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用能产品或者其包装物上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
禁止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
第二十一条县级各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改进和规范能源统计方法,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国务院统计部门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定期向社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信息。
第二十二条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服务。
国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第二十三条国家鼓励行业协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发挥作用。
第三章合理用与节约能源
节规定
第二十四条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第二十七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第二十八条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第二节工业节能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进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推进有利于节能的行业结构调整,优化用能结构和企业布局。
第三十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煤炭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政策,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第三十一条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技术。
第三十二条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发电调度管理的规定,安排清洁、高效和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产、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的机组以及其他符合资源利用规定的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上网电价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机组。
第三节建筑节能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规划。建筑节能规划应当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第三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用。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督查看。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信息,房屋买卖合同、质量注意书和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
第四十条国家鼓励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用太阳能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第四节交通运输节能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交通运输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分别制定相关领域的节能规划。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指导、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
第四十三条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四十四条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引导道路、水路、航空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四十五条国家鼓励开发、生产、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摩托车、铁路机车车辆、船舶和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实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的报废、新制度。
国家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用的清洁燃料、石油替代燃料。
第四十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用于营运。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
第五节公共机构节能
第四十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四十八条国务院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第四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国务院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该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五十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用能系统管理,注意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并能源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由省级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六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
第五十二条国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
下列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
(一)年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能源消费、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和节能效益、节能措施内容。
第五十四条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五十五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能源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评价,组织编写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并组织。
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
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发布节能技术政策大纲,指导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五十七条县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节能技术研究开发作为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节能标准,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第五十八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目录,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项目、重点节能工程。
第五十九条县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
农业、科技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推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储运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鼓励新和淘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
国家鼓励、支持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发展小型水力发电,推广节能型的农村住宅和炉灶,鼓励利用非耕地种植能源植物,大力发展薪炭林能源林。
第五章激励措施
第六十条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国家对生产、用列入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推广目录的支持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实行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国家财政补贴支持节能照明器具节能产品的推广和用。
第六十二条国家实行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税收政策,健全能源矿产资源有偿用制度,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及其开采利用水平的提高。
第六十三条国家运用税收政策,鼓励先进节能技术、设备的进口,控制生产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
第六十四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应当优先列入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
第六十五条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提供优惠贷款。
国家推动和引导社有关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加快节能技术改造。
第六十六条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节能。
国家运用财税、价格政策,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节能办法。
国家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中断负荷电价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耗能行业的企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或者核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再将该项目投入生产、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六十九条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没收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用能产品、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五倍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一条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七十二条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五万元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三万元罚款。
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四条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五万元罚款。
第七十五条瞒报、伪造、篡改能源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能源统计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十万元罚款。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二十万元罚款。
第七十八条电网企业未按照本法规定安排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产和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的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上网电价规定的,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造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五十万元罚款。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五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法规定,销售房屋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信息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五万元罚款;对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二十万元罚款。
第八十一条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未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或者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第八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五万元罚款。
第八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十万元三十万元罚款。
第八十四条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三万元罚款。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节能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八十七条本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节能管理主题班(精选5篇)
现实学习生活中,大家都知道主题班吧?主题班是围绕一个中心内容,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的班集体成员的自我教育活动。你所了解的主题班都是什么样的?我精心整理的节能管理主题班(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节能管理主题班1今年6月11日至17日是第xx个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是全国低碳日。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意识,推动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低碳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风尚,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新西小学积极开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班活动。
为了把本次活动开展好,各位班主任教师网络搜索资料,向广大学生宣传牢固树立“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意识,建立健康、文明、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学习节能环保知识,掌握节能环保技能,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倡导者;从现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做好“节能几件事”离开教室、办公室随手关电器开关;用节水型器具、用节能电器、用无磷洗衣粉、用菜篮子、布袋子、拒绝过度包装、注意一水多用。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实践者,向邻里和亲友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对发生身边的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现象,敢说敢管,互相监督,协力保护资源和环境,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志愿者。
此次宣传活动,使师生认识到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营造了关注环境、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节能管理主题班26月11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的宣传教育,乐昌市坪石镇金鸡小学12日下午第三节课开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班活动。
预览下午第三节课,各班积极主动开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班活动,活动中,各位班主任从节能环保举例讲解,有的班主任举例商场购物时,人们手中提着大包小包的塑料袋。塑料袋焚烧造成毒气,填埋不容易分解,还土壤被破坏,绿色食物中毒,强调少用塑料袋。有的班主任举例少开私家车,不乱扔废电池,不用一次性木筷……单个人的环保行动像一盏灯,当它亮起时,周围的黑暗少一些。有的班主任举例现今的世界,淡水仅仅占总水量的百分之三,其中三分之二还是冰,见现世界上的水资源有多么贫乏!“水是我们人类不缺少的一部分,,随着全球污染的加剧,地球上的淡水和湿地越来越少,若不行动,地球上的一滴水,再将是人类的眼泪。有的班主任举例要珍惜每一度电,不浪费每一度电,从小养成节约用电的好习惯。当我们可以坚持做到节约用电时,便树立了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的观念。日常生活中,节约用电,如放学、上体育课时,离开课室要关灯,离开房间时要记得关灯;看完电视时要关闭电源;各种电器不用时也要关闭电源。有的班主任举例节约每一粒粮食。一年级班主任重点引导学生怎样节能讲解洗澡时应避免过长时间冲淋,应间断放水淋浴,搓洗时也应关水;盆浴后的水用于洗衣、冲洗厕所和拖地。平时饭前饭后洗手时,应先再将手浸湿,再关闭水龙头认真搓洗,冲洗干净,不要让水一直流,白白浪费。洗涤蔬菜水果时应先把水果或蔬菜浸泡,然后再再将蔬菜水果冲洗,浸泡和冲洗时的水,利用。洗衣服、红领巾应尽量用手搓洗,少用洗衣粉,洗衣服的水利用……
此次开展的“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班活动,使学生加充分认识“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的重要性,结合生活实际教育学生节能方法和措施。深刻记住“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刻不容缓!从我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保护我们人类生活的家园,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命,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做起,做一个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的人,让我们的地球母亲不再“哭泣”,让我们的生活加美好!
节能管理主题班3上级通知精神,我校—。为使领导好地了解我校节能工作的开展,现再将节能减排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开展节能工作
xx年是学校开展节能降耗的一年。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张雨晴主席为首的节能减排组织,知道了每个成员节能的.责任,水、电、办公用品,为开展节能工作提供了保障。
职责分工
1、节水工作组
经过多位老师的维护和修理,对学校用水设备的日常监督管理,实现了无自来水、无自来水、不滴水、不漏水的现象。
2、节能工作组
随着上述老师负责的学校电气设备的维护、监督和管理,白天亮灯、长时间不关灯的现象,以及电脑、视频投影仪办公设备长时间待的现象消除,人们养成了关灯、关电脑、关打印机、关饮水机的习惯。
3、节约用办公用品工作组
三位老师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的用、监督和管理。他们的提示和监督下,老师和学生正节省纸张。
4、节能联络
两位老师制定了节能工作方案和方案,确定了节能目标。确实,节能减排已经和启动。
二是加强监管后,能耗明显降低
总务工作人员每天进行定量巡查,发现并制止各种人为浪费水、电的行为,如跑水、点灯。每栋楼的值班老师还负责监督大楼的水电消耗,发现问题处理。全校共同参与,多层次监管的良好局面形成。
激励性评价营造了氛围
一年来,学校以学生为中心,主题班、广播、黑板报方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养成教育,如节约一滴水、一度用电、倡导人人从我做起、小事做起、倡导节约光荣、浪费耻辱。定期召开用水用电议,知道节能责任,增强节能意识。
存问题
节能目标并没有全部实现。
xxxx学年是学校快速发展的一年。不仅有新建项目、竣工项目,还有大量的维修项目。学校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力争采用先进的节能手段,节能设备和产品一个接一个,加强水、电、油、办公用品消耗监管,知道责任,奖罚并举,力争使学校下学期节能降耗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节能管理主题班4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围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这一主题,做好宣传工作,制订周密的活动方案。学校领导召开的《“十二五”节能减排性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对日常生活、工作要节约用水、用电、用纸,以节约为规范的活动。召开全体教职工议,布置“节约宣传周”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方案落实责任到人,从制度上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发展。
一、大力宣传,增强意识
为了切实提高宣传周活动实际效果,开展好各项活动,我校进行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绿色发展”这一课题,为了增强师生的认识意识,我们利用学校的文化长廊作为宣传的突破口,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主线,以“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升汽油、每一度电、每一滴油”为切入点,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好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合理用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树立节约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的思想,倡导“节约光荣,浪费耻”的行为,提高节能意识。
二、采取措施,落实行动
为了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和节约型生活习惯,提高师生的忧患意识、节约意识,要求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水龙头张贴“节约每一滴水”的标语,照明灯开关上张贴“减少照明,节约用电”的标语,打印机上张贴“正反打印”温馨提示语,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资源危机意识和节约意识。
三、经验,提高认识
我们利用星期五下午时间进行各部门做好各自的这次宣传活动,全体师生的节能意识明显提高,节能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使大家知道到节能降耗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要求从日常工作中,养成节能的良好习惯和行为。今后我校再将以此项“节能宣传周”的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切实抓好节水、节油、节能源工作,形成全民节能的良好风气。
节能管理主题班520xx年是我校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关键的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深化改革的年。学校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为契机,学校不断扩张办学规模,校学生人数增加,对我校内部的资源配置和管理用上提出了新的高的要求。我校从建设节俭型学校的要求出发,加强节能管理工作,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现再将我校节能工作的开展情景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不断完善管理体制
我校从建设节俭型学校的要求出发,重视和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校长艾建瑜担任组长,党委书记蒲学均同志和分管副校长龙绍锋同志担任副组长,并设立由总务处、办公室、财务室科室参加的节能工作小组,完善节能管理体制。节能工作小组负责节能规划和能源用管理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着力优化资源配置和节能管理,不断推进“两型学校建设”。
二、加大投入,降低重点部位能源消耗
今年上学期开学初,学校投入1万多元购买了蒸饭柜、冰柜节能环保设施。暑假期间,学校经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投入16.8万元,采购了学生宿舍空气能热水供应设备,由湖南国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安装,淘汰了能源消耗大,用时间已久的锅炉设备,使今年下半年用煤能耗为零。
三、完善节能制度,努力抓好节水节电节煤公车节油工作
1、年初,学校修改了《公房租住管理及有关水电费收取的规定》规范水电收费行为,调节用水用电,促使节水节电,减少了水电经费支出。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公车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制和里程油量考核制,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禁公车私用,本年度公车用油比去年少用1965,86升。
2、加强节能巡查,学保科保安和总务处水电工查处违章用能行为,杜绝学生私接电炉、电暖气、电饭锅、热得快违纪现象,并再将巡查情景通报进行批评教育。
3、加强生活服务设施用能管理。学生宿舍,加强学生节俭水电意识,量化节俭成果,并配套相关奖惩措施。再将节能资料纳入学生宿舍住宿规定中。了定时熄灯制度,晚间限时断电措施,强化宿舍能耗管理。学生食堂,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上节俭和控制采购成本。对食堂员工严格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操作程序,清洗、烹调、消毒中,充分注意节俭水、电、气资源。
4、加强空调管理,节俭能源。严格控制空调安装、采购。确需用空调的场所,要求各部门用空调时不开门、窗,长时间离开房间要关掉室内空调,议室场所没有议任务时,不开空调。严格控制空调温度标准,夏季制冷温度设定摄氏26度,冬季供暖温度控制摄氏20度。
5、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男女生宿舍建筑设施的走廊、楼梯间处普遍用声光控开关、节能灯,起到了的节能效果。学校室外路灯采用了间隔控制,调节路灯开启的时间,到达节能的效果。
;工业用水重复率是工业用水中重复利用的水量与总用水量的比值。
工业用水应当推广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施工生产中的用水效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计量时间(年或月)内,生产中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由于工业所涉及的行业太多,不同的行业对其生产用水水质要求都有不同,还没有一个工业水质标准涵盖所有工业行业的,按照不同的工业行业,有不同的用水水质要求或保准。
如工业锅炉用水有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给水、锅水、蒸汽回水以及补给水的水质要求。
一、优化锅炉设计,提高热效率
锅炉热效率是衡量其节能性能的重要指标。优化锅炉设计,提高热效率,是节水节能的关键措施之一。常见的优化设计方法
1, 采用高效燃烧器高效燃烧器可以使燃料充分燃烧,降低未燃烧损失,提高热效率。据权威资料显示,高效燃烧器使锅炉热效率提高5%。
2, 优化传热系统优化锅炉传热系统,减少热损失。增加受热面、提高传热系数措施,使锅炉热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3, 采用新型保温材料新型保温材料优良的保温性能,有效降低锅炉散热损失,提高热效率。
二、加强锅炉运行管理,降低能耗
锅炉运行管理是节水节能的重要环节。一些常见的锅炉运行管理措施
1, 严格控制锅炉负荷合理调整锅炉负荷,避免超负荷运行,降低能耗。
2, 优化燃烧参数燃料特性和锅炉运行状态,实时调整燃烧参数,实现高效燃烧。
3, 加强设备维护定期对锅炉及辅助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设备正常运行,降低能耗。
三、推广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水资源是锅炉运行的重要基础。推广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节水节能重要意义。一些常见的节水技术
1, 采用节水型锅炉节水型锅炉较低的蒸发量,有效降低用水量。
2, 优化给水处理优化给水处理,提高给水水质,降低锅炉排污率,实现节水。
3, 回用水利用再将锅炉排放的凝结水、冷却水回收利用,减少新鲜水的用。
四、加强政策引导,推动节能减排
政府应加强对锅炉节水节能工作的政策引导,推动节能减排。一些建议
1,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知道锅炉节水节能目标和要求。
2, 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
3, 建立节能减排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采用节水节能措施。
锅炉节水节能措施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优化设计、加强运行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及政策引导,有效降低锅炉能耗,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我国绿色发展贡献力量。新时代背景下,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节水节能措施的不断完善和推广,锅炉行业必再将迎来加美好的未来。
早教版有一个关于的帖子,里面谈到一些节约的话题,这里,我想和大家讨论一些关于节约和如何节约的问题。
孩子多扔几张纸,多玩一些水叫浪费吗?
你给孩子买的进口水果孩子不吃,你给孩子买的玩具,孩子放到一边,这叫浪费吗?
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概念。
大家再来看下面两个例子
先拿洗澡,看到这个帖子的多数人都有条件频繁的洗澡,也许大家也是这样做的,我们小的时候,洗澡是多么的事情啊,条件好的或许一个星期洗一次,还要到公共澡堂里,现呢,不可不用去公共澡堂,家里,天天洗,,,这么多水用来洗澡,是不是叫浪费呢?你或许说不,这是文明的表现。好,我们再来看人造滑雪场,建了一个又一个,高尔夫球场建了一个又一个,破坏环境的基础上,还要浪费大量的水,呵呵,原来打一次高尔夫几千块钱还要排队,现几百元搞定,还有香港新开的迪斯尼,没有一万元,一个来回恐怕不够吧。
再看看现能源紧张,大家肯定都有随手关灯的好习惯,我恭喜大家了,你们为节约能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何好的节约呢?不如以后不开空调,买电扇,浴室里不用浴霸,凑合点吧,为了节约石油,把家里的车卖掉,以后只做公交车上下班,距离近的步行代替……
节约是什么?
是意识,社的文明,而不要被个体的强制性所误导。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第二十八次议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第三十次议修订)
目录
章总则
第二章节能管理
第三章合理用与节约能源
节规定
第二节工业节能
第三节建筑节能
第四节交通运输节能
第五节公共机构节能
第六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
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
第五章激励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章总则
条为了推动全社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协调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三条本法所称节约能源(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国策。国家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再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国务院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或者其常务委员报告节能工作。
第六条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再将节能目标完成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
第七条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再生能源。
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
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再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第十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节能管理
第十一条国务院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部署、协调、监督、查看、推动节能工作。
第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的监督查看,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强制性的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标准和生产中耗能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建筑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本地实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的目录和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生产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治理。
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
第十七条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第十八条国家对家用电器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和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共同授权的机构备案。
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其标注的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
禁止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
第二十条用能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节能产品认证的规定,向经国务院认证认监督管理部门认的从事节能产品认证的机构提出节能产品认证申请;经认证合格后,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用能产品或者其包装物上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
禁止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
第二十一条县级各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改进和规范能源统计方法,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国务院统计部门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定期向社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信息。
第二十二条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服务。
国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第二十三条国家鼓励行业协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发挥作用。
第三章合理用与节约能源
节规定
第二十四条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第二十七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第二十八条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第二节工业节能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进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推进有利于节能的行业结构调整,优化用能结构和企业布局。
第三十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煤炭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政策,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第三十一条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技术。
第三十二条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发电调度管理的规定,安排清洁、高效和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产、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的机组以及其他符合资源利用规定的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上网电价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机组。
第三节建筑节能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规划。建筑节能规划应当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第三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用。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督查看。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信息,房屋买卖合同、质量注意书和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
第四十条国家鼓励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用太阳能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第四节交通运输节能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交通运输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分别制定相关领域的节能规划。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指导、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
第四十三条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四十四条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引导道路、水路、航空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四十五条国家鼓励开发、生产、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摩托车、铁路机车车辆、船舶和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实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的报废、新制度。
国家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用的清洁燃料、石油替代燃料。
第四十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用于营运。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
第五节公共机构节能
第四十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四十八条国务院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第四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国务院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该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五十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用能系统管理,注意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并能源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由省级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六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
第五十二条国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
下列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
(一)年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能源消费、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和节能效益、节能措施内容。
第五十四条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五十五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能源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评价,组织编写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并组织。
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
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发布节能技术政策大纲,指导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五十七条县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节能技术研究开发作为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节能标准,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第五十八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目录,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项目、重点节能工程。
第五十九条县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
农业、科技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推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储运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鼓励新和淘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
国家鼓励、支持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发展小型水力发电,推广节能型的农村住宅和炉灶,鼓励利用非耕地种植能源植物,大力发展薪炭林能源林。
第五章激励措施
第六十条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国家对生产、用列入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推广目录的支持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实行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国家财政补贴支持节能照明器具节能产品的推广和用。
第六十二条国家实行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税收政策,健全能源矿产资源有偿用制度,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及其开采利用水平的提高。
第六十三条国家运用税收政策,鼓励先进节能技术、设备的进口,控制生产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
第六十四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应当优先列入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
第六十五条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提供优惠贷款。
国家推动和引导社有关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加快节能技术改造。
第六十六条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节能。
国家运用财税、价格政策,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节能办法。
国家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中断负荷电价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耗能行业的企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或者核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再将该项目投入生产、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六十九条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没收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用能产品、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五倍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一条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七十二条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五万元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三万元罚款。
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四条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五万元罚款。
第七十五条瞒报、伪造、篡改能源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能源统计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十万元罚款。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二十万元罚款。
第七十八条电网企业未按照本法规定安排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产和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的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上网电价规定的,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造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五十万元罚款。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五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法规定,销售房屋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信息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五万元罚款;对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二十万元罚款。
第八十一条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未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或者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第八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五万元罚款。
第八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十万元三十万元罚款。
第八十四条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三万元罚款。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节能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八十七条本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节能管理主题班(精选5篇)
现实学习生活中,大家都知道主题班吧?主题班是围绕一个中心内容,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的班集体成员的自我教育活动。你所了解的主题班都是什么样的?我精心整理的节能管理主题班(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节能管理主题班1今年6月11日至17日是第xx个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是全国低碳日。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意识,推动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低碳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风尚,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新西小学积极开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班活动。
为了把本次活动开展好,各位班主任教师网络搜索资料,向广大学生宣传牢固树立“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意识,建立健康、文明、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学习节能环保知识,掌握节能环保技能,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倡导者;从现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做好“节能几件事”离开教室、办公室随手关电器开关;用节水型器具、用节能电器、用无磷洗衣粉、用菜篮子、布袋子、拒绝过度包装、注意一水多用。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实践者,向邻里和亲友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对发生身边的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现象,敢说敢管,互相监督,协力保护资源和环境,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志愿者。
此次宣传活动,使师生认识到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营造了关注环境、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节能管理主题班26月11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的宣传教育,乐昌市坪石镇金鸡小学12日下午第三节课开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班活动。
预览下午第三节课,各班积极主动开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班活动,活动中,各位班主任从节能环保举例讲解,有的班主任举例商场购物时,人们手中提着大包小包的塑料袋。塑料袋焚烧造成毒气,填埋不容易分解,还土壤被破坏,绿色食物中毒,强调少用塑料袋。有的班主任举例少开私家车,不乱扔废电池,不用一次性木筷……单个人的环保行动像一盏灯,当它亮起时,周围的黑暗少一些。有的班主任举例现今的世界,淡水仅仅占总水量的百分之三,其中三分之二还是冰,见现世界上的水资源有多么贫乏!“水是我们人类不缺少的一部分,,随着全球污染的加剧,地球上的淡水和湿地越来越少,若不行动,地球上的一滴水,再将是人类的眼泪。有的班主任举例要珍惜每一度电,不浪费每一度电,从小养成节约用电的好习惯。当我们可以坚持做到节约用电时,便树立了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的观念。日常生活中,节约用电,如放学、上体育课时,离开课室要关灯,离开房间时要记得关灯;看完电视时要关闭电源;各种电器不用时也要关闭电源。有的班主任举例节约每一粒粮食。一年级班主任重点引导学生怎样节能讲解洗澡时应避免过长时间冲淋,应间断放水淋浴,搓洗时也应关水;盆浴后的水用于洗衣、冲洗厕所和拖地。平时饭前饭后洗手时,应先再将手浸湿,再关闭水龙头认真搓洗,冲洗干净,不要让水一直流,白白浪费。洗涤蔬菜水果时应先把水果或蔬菜浸泡,然后再再将蔬菜水果冲洗,浸泡和冲洗时的水,利用。洗衣服、红领巾应尽量用手搓洗,少用洗衣粉,洗衣服的水利用……
此次开展的“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班活动,使学生加充分认识“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的重要性,结合生活实际教育学生节能方法和措施。深刻记住“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刻不容缓!从我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保护我们人类生活的家园,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命,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做起,做一个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的人,让我们的地球母亲不再“哭泣”,让我们的生活加美好!
节能管理主题班3上级通知精神,我校—。为使领导好地了解我校节能工作的开展,现再将节能减排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开展节能工作
xx年是学校开展节能降耗的一年。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张雨晴主席为首的节能减排组织,知道了每个成员节能的.责任,水、电、办公用品,为开展节能工作提供了保障。
职责分工
1、节水工作组
经过多位老师的维护和修理,对学校用水设备的日常监督管理,实现了无自来水、无自来水、不滴水、不漏水的现象。
2、节能工作组
随着上述老师负责的学校电气设备的维护、监督和管理,白天亮灯、长时间不关灯的现象,以及电脑、视频投影仪办公设备长时间待的现象消除,人们养成了关灯、关电脑、关打印机、关饮水机的习惯。
3、节约用办公用品工作组
三位老师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的用、监督和管理。他们的提示和监督下,老师和学生正节省纸张。
4、节能联络
两位老师制定了节能工作方案和方案,确定了节能目标。确实,节能减排已经和启动。
二是加强监管后,能耗明显降低
总务工作人员每天进行定量巡查,发现并制止各种人为浪费水、电的行为,如跑水、点灯。每栋楼的值班老师还负责监督大楼的水电消耗,发现问题处理。全校共同参与,多层次监管的良好局面形成。
激励性评价营造了氛围
一年来,学校以学生为中心,主题班、广播、黑板报方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养成教育,如节约一滴水、一度用电、倡导人人从我做起、小事做起、倡导节约光荣、浪费耻辱。定期召开用水用电议,知道节能责任,增强节能意识。
存问题
节能目标并没有全部实现。
xxxx学年是学校快速发展的一年。不仅有新建项目、竣工项目,还有大量的维修项目。学校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力争采用先进的节能手段,节能设备和产品一个接一个,加强水、电、油、办公用品消耗监管,知道责任,奖罚并举,力争使学校下学期节能降耗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节能管理主题班4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围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这一主题,做好宣传工作,制订周密的活动方案。学校领导召开的《“十二五”节能减排性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对日常生活、工作要节约用水、用电、用纸,以节约为规范的活动。召开全体教职工议,布置“节约宣传周”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方案落实责任到人,从制度上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发展。
一、大力宣传,增强意识
为了切实提高宣传周活动实际效果,开展好各项活动,我校进行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绿色发展”这一课题,为了增强师生的认识意识,我们利用学校的文化长廊作为宣传的突破口,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主线,以“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升汽油、每一度电、每一滴油”为切入点,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好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合理用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树立节约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的思想,倡导“节约光荣,浪费耻”的行为,提高节能意识。
二、采取措施,落实行动
为了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和节约型生活习惯,提高师生的忧患意识、节约意识,要求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水龙头张贴“节约每一滴水”的标语,照明灯开关上张贴“减少照明,节约用电”的标语,打印机上张贴“正反打印”温馨提示语,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资源危机意识和节约意识。
三、经验,提高认识
我们利用星期五下午时间进行各部门做好各自的这次宣传活动,全体师生的节能意识明显提高,节能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使大家知道到节能降耗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要求从日常工作中,养成节能的良好习惯和行为。今后我校再将以此项“节能宣传周”的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切实抓好节水、节油、节能源工作,形成全民节能的良好风气。
节能管理主题班520xx年是我校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关键的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深化改革的年。学校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为契机,学校不断扩张办学规模,校学生人数增加,对我校内部的资源配置和管理用上提出了新的高的要求。我校从建设节俭型学校的要求出发,加强节能管理工作,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现再将我校节能工作的开展情景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不断完善管理体制
我校从建设节俭型学校的要求出发,重视和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校长艾建瑜担任组长,党委书记蒲学均同志和分管副校长龙绍锋同志担任副组长,并设立由总务处、办公室、财务室科室参加的节能工作小组,完善节能管理体制。节能工作小组负责节能规划和能源用管理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着力优化资源配置和节能管理,不断推进“两型学校建设”。
二、加大投入,降低重点部位能源消耗
今年上学期开学初,学校投入1万多元购买了蒸饭柜、冰柜节能环保设施。暑假期间,学校经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投入16.8万元,采购了学生宿舍空气能热水供应设备,由湖南国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安装,淘汰了能源消耗大,用时间已久的锅炉设备,使今年下半年用煤能耗为零。
三、完善节能制度,努力抓好节水节电节煤公车节油工作
1、年初,学校修改了《公房租住管理及有关水电费收取的规定》规范水电收费行为,调节用水用电,促使节水节电,减少了水电经费支出。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公车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制和里程油量考核制,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禁公车私用,本年度公车用油比去年少用1965,86升。
2、加强节能巡查,学保科保安和总务处水电工查处违章用能行为,杜绝学生私接电炉、电暖气、电饭锅、热得快违纪现象,并再将巡查情景通报进行批评教育。
3、加强生活服务设施用能管理。学生宿舍,加强学生节俭水电意识,量化节俭成果,并配套相关奖惩措施。再将节能资料纳入学生宿舍住宿规定中。了定时熄灯制度,晚间限时断电措施,强化宿舍能耗管理。学生食堂,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上节俭和控制采购成本。对食堂员工严格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操作程序,清洗、烹调、消毒中,充分注意节俭水、电、气资源。
4、加强空调管理,节俭能源。严格控制空调安装、采购。确需用空调的场所,要求各部门用空调时不开门、窗,长时间离开房间要关掉室内空调,议室场所没有议任务时,不开空调。严格控制空调温度标准,夏季制冷温度设定摄氏26度,冬季供暖温度控制摄氏20度。
5、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男女生宿舍建筑设施的走廊、楼梯间处普遍用声光控开关、节能灯,起到了的节能效果。学校室外路灯采用了间隔控制,调节路灯开启的时间,到达节能的效果。
;工业用水重复率是工业用水中重复利用的水量与总用水量的比值。
工业用水应当推广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施工生产中的用水效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计量时间(年或月)内,生产中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由于工业所涉及的行业太多,不同的行业对其生产用水水质要求都有不同,还没有一个工业水质标准涵盖所有工业行业的,按照不同的工业行业,有不同的用水水质要求或保准。
如工业锅炉用水有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给水、锅水、蒸汽回水以及补给水的水质要求。